缅甸将对国际法院关于维护主权和国家利益的决定采取适当措施
缅甸新闻 缅甸头条 2022-07-24 23:38:28 0

1658676859372.jpg
(图)缅甸代表团成员与国际律师合影

国际合作部在7月23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缅甸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并继续为该国采取适当步骤,处理国际法院驳回缅甸就冈比亚提出的申请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的决定。


缅甸联邦共和国注意到国际法院今天决定驳回缅甸就冈比亚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提出的申请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指称缅甸违反了 1948 年《预防声明说,对种族灭绝罪的处罚。

相关阅读:《联合国最高法院驳回缅甸对种族灭绝案的质疑》《国管委发言人:缅甸将根据国际法对国际法院的判决采取行动

缅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对法院管辖权以处理申请案情和案件可受理性提出了四项初步反对意见。第一项初步反对意见是法院缺乏管辖权或案件在当地不可受理冈比亚是伊斯兰合作组织(“OIC”)的名义申请人,而这些程序中的真正申请人是伊斯兰合作组织,一个国际组织。第二个初步反对意见是,冈比亚没有资格根据《灭绝种族罪公约》第九条对缅甸提起诉讼,因为它是《公约》的未受害缔约方。第三个初步反对意见是,冈比亚作为《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未受害缔约方,由于缅甸对其第 VIII 条作出保留,因此不得将根据该公约引起的案件提交法院审理。声明补充说,第四项初步反对意见是法院缺乏管辖权或该案件不可受理,因为冈比亚和缅甸在提起诉讼之日没有争议。

国际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8 日在荷兰海牙和平宫就缅甸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举行了公开听证会。缅甸代表团由缅甸代理人兼联邦国际合作部长 U Ko Ko Hlaing 和缅甸副代理人、联邦部长兼法律事务部联邦总检察长 Thidar Oo 博士率领。国际律师和辩护人向法院提出了缅甸的论点。

缅甸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在法律和事实方面被认为是强有力的。缅甸注意到,薛汉琴法官发表了反对意见,并投票反对法院关于其具有管辖权并且该申请可以受理的裁定。缅甸对其初步反对意见被驳回感到失望,同时指出法院现已对此事作出裁决。缅甸指出,这一判决不仅将成为国际法的渊源,还将为未来的案件开创先例。

缅甸在关于批准《公约》的声明中重申其立场,并尊重其根据《公约》承担的义务,没有任何违反这些义务的行为。同时,缅方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继续为国家采取适当措施。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缅甸头条所有,不代表缅甸头条观点,原文链接为:https://www.mdtt.com/,如有侵权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