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发布的声明,在 COVID-19 基金下,包括国有企业和鱼虾养殖企业在内的畜牧业企业的贷款到期日延长一年,以弥补经济影响由 COVID-19 引起。
在委员会补救 COVID-19 造成的经济影响的责任中,以 1% 的利率从 COVID-19 基金向从事畜牧业的企业发放为期一年的贷款,以减轻经济影响2021 年 11 月 16 日冠状病毒对企业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从 COVID-19 基金获得价值 76 亿缅元的贷款的 325 个实体都到期了。一份声明称,这些企业仍受到冠状病毒的影响,因此将国内企业的到期日延长一年,以便在国管委的指导下流通货币。
该委员会的通知指出,如果贷款未按照现行法律在到期日之前偿还,将采取进一步行动。因此,这些实体需要根据贷款协议在延长期限内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