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多地发布非法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缅甸新闻 中缅e生活
2021-12-24 16: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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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跨境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已于2021年9月3日对章贡区滞留缅北人员实行了集中劝返。通过前期的工作,大部分滞留缅北人员积极响应并主动回国,但仍有极少数人员冥顽不化,不肯配合回国,现发布第二次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章贡籍滞留缅北人员必须在2022年1月20日前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或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视情不予处罚。二、凡是2022年1月20日前未入境回国的章贡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从严追究偷越国(边)境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对组织、雇佣章贡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的老板,从严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追究刑事责任。三、凡是拒不配合、逾期不回的章贡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通告、规定进行惩戒,依法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依法列入金融联合惩戒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坐动车、坐飞机、住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将影响个人征信、子女升学就业、建房用地审批等。四、对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拆除或查封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五、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取消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六、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七、暂停为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公司、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其本人为公司法人的,将该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八、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况对失联人员户籍依法提请按程序注销。户籍被注销后,将影响其国籍的甄别,导致今后无法回国。

2021年以来,南康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多次敦促南康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已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拒不回国滞留缅北涉嫌偷越国(边)境等其他违法犯罪。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敦促南康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投案自首有关事项第二次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南康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必须在 2021年12月31日前入境回国,并在回国前3天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镇(街道)或派出所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二、凡是2021年12月31日前未入境回国的南康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从严追究偷越国(边)境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对组织、雇佣南康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的老板,从严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追究刑事责任。三、凡是2021年12月31日前未入境回国的南康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根据相关线索,从严以电信网络诈骗、赌博予以立案。四、凡是拒不配合、逾期不回的南康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通告、规定进行惩戒,冻结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关停其相关的通信号码、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将影响个人征信、子女升学就业、建房用地审批等。五、对2021年12月31日前仍失联未取得联系的南康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对失联人员户籍依法提请按程序注销。户籍被注销后,将影响其国籍的甄别,导致今后无法回国。



第二批人员名单(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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