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公司局指令:公司、机构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缅甸新闻 缅甸金凤凰中文报社 2021-11-26 12:10:48 0

【缅甸金凤凰讯】投资与公司局(DICA)于11月22日发布相关指令,公司、机构须以公司、机构的名义单独设立一个银行账户(Corporate Account)管理财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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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A称,依照《缅甸公司法》成立的部分、公司机构在财务方面须使用公司理事的银行账户。为此,指示公司、机构依法单独开设一个账户进行财务事务。


依照《缅甸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是具有其成员权利和私有权利的一个合法机构。因此,DICA依照《缅甸公司法》第462条(a)(2)款指示公司、机构,以公司、机构名义单独开设一个账户进行财务管理事务。


DICA称,本指令适用于在DICA注册的所有公司、机构。


据了解,依照《缅甸公司法》在缅的所有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MyCO在线注册系统,重新办理公司注册手续 。


据DICA数据,今年(2021年)7月至10月的4个月期间,因没有提交年度工作报告(Annual Return),约有1200家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缅甸公司法》规定,通过MyCO在线注册系统注册执照时间超过2个月的公司,每年至少要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报告,提交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3个月,违者轻则罚款、重则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据悉,如逾期28天没有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有关公司的执照将被列入暂缓执行名单,执照列入该名单后,有6个月时间可申请激活,手续费为10万缅元。如6个月内没有申请激活,将被依法吊销执照。被吊销的执照,如要重新申请,首先须要向法院获取申请许可,才能在MyCO系统激活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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